政策|《嘉定區促進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試行)》
來源: 作者: 發布日期:2025-01-06 訪問次數:395
嘉定區促進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試行)
為貫徹落實《新時期促進上海市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滬府規〔2021〕18號)、《上海市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十四五”規劃》(滬經信規〔2021〕1184號)等文件精神,加快推進嘉定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以下簡稱軟信業)產業集聚和高質量發展,提升軟信業企業競爭力和創新力,結合嘉定產業發展實際,特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方向
1、支持企業集聚發展。重點支持汽車軟件、工業軟件、芯片軟件、人工智能、基礎軟件的軟信企業,在落戶、發展、產業基金等方面給予支持。
2、支持企業做優做強。對首次升規達標的企業,給予10萬元的獎勵;對同比高增長的企業,給予階梯式獎勵。
3、支持企業參加軟信行業專業認定。獲得市級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目錄的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入選“國家鼓勵的重點軟件企業”榜單的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
4、支持首版次軟件產品應用推廣。企業通過自主開發或者合作開發,在該領域具有技術領先優勢或者打破市場壟斷,擁有自主知識產權,首版次軟件產品的銷售金額累計不低于30萬元且未獲得市級扶持的,按照不超過前3個首版次軟件產品銷售合同累計金額的2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5、支持工業軟件開發應用。鼓勵企業自主研發國產化工業軟件,聯合制造業企業打造仿真創新場景,促進區域產業強鏈補鏈、經濟循環,按照實際合同金額的3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6、支持游戲產品研發運營。對企業當年度獲得國家新聞出版署審批通過的游戲版號并正式上線運營,每個版號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7、支持重點軟信產業項目。重點支持一批具備較強創新性、先進性和影響力的軟信產業項目,根據項目的市場推廣價值、行業示范作用、技術研發水平、社會經濟效益等進行評審,按照項目總投資金額的1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8、支持企業主輔分離。鼓勵非軟信優質企業剝離軟件業務成立軟信企業,經認定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
9、支持服務載體建設。鼓勵軟信園區載體建設,健全服務軟信業發展的公共服務支撐體系,園區軟信業集聚度及規模持續增長,對獲得“中國軟件名園”稱號的軟件園區,給予園區運營主體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上海市軟件和信息服務產業基地”(綜合類)掛牌的園區,給予運營主體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上海市軟件和信息服務產業基地”(特色類)掛牌的園區,給予運營主體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0、支持優質功能性平臺。對新設優質軟信產業平臺,按不超過設備類投資額的30%給予支持,最高不超過500萬;對已建成運營的平臺,為企業提供專業化服務的,按照不超過年度服務額的10%或年度運營費用的20%給予支持,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11、支持產業氛圍營造。對于承接或舉辦市、區級軟信行業活動,促進行業交流協作、資源共享,營造發展良好生態,帶動產業集聚的,經認定,對組織單位按照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支持,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二、附則
1、本政策措施所指企業為規模以上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國民經濟行業大類代碼64、65)的企業,或規模以下工商注冊在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的企業。
2、本政策中所有項目均采取先申報、后獎勵的方式。企業單個項目已獲得區級其他產業政策支持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單項不重復”原則執行。本政策按照《嘉定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重點產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執行。
3、申報企業在申報當年的上一年度存在重大違法、違紀和其他嚴重失信行為的,嘉定區經濟委員會將會同相關部門取消其當年度獎勵資格。
4、政策施行過程中如遇國家、本市或本區頒布新政策,則按相關規定執行。在政策實施過程中如遇行業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嘉定區經濟委員會將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調整政策,另行發布。
5、本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6、本政策由嘉定區經濟委員會負責解釋。
政策來源:上海嘉定
上海高新技術企業服務中心
項目申報辦公室:李老師
電話/微信:15901996329
*本文發布的政策內容由上海高新技術企業服務中心整理解讀,如有紕漏,請與我們聯系。
上海高新技術企業服務中心:權威的產業政策輔導服務平臺,指導企業申請各類政府無償資助專項資金,包括上海市科委、經信委、發改委、商委、科創辦以及各區部門項目,專業申報,重點立項。
嘉定區促進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試行)
為貫徹落實《新時期促進上海市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滬府規〔2021〕18號)、《上海市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十四五”規劃》(滬經信規〔2021〕1184號)等文件精神,加快推進嘉定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以下簡稱軟信業)產業集聚和高質量發展,提升軟信業企業競爭力和創新力,結合嘉定產業發展實際,特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方向
1、支持企業集聚發展。重點支持汽車軟件、工業軟件、芯片軟件、人工智能、基礎軟件的軟信企業,在落戶、發展、產業基金等方面給予支持。
2、支持企業做優做強。對首次升規達標的企業,給予10萬元的獎勵;對同比高增長的企業,給予階梯式獎勵。
3、支持企業參加軟信行業專業認定。獲得市級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目錄的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入選“國家鼓勵的重點軟件企業”榜單的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
4、支持首版次軟件產品應用推廣。企業通過自主開發或者合作開發,在該領域具有技術領先優勢或者打破市場壟斷,擁有自主知識產權,首版次軟件產品的銷售金額累計不低于30萬元且未獲得市級扶持的,按照不超過前3個首版次軟件產品銷售合同累計金額的2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5、支持工業軟件開發應用。鼓勵企業自主研發國產化工業軟件,聯合制造業企業打造仿真創新場景,促進區域產業強鏈補鏈、經濟循環,按照實際合同金額的3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6、支持游戲產品研發運營。對企業當年度獲得國家新聞出版署審批通過的游戲版號并正式上線運營,每個版號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7、支持重點軟信產業項目。重點支持一批具備較強創新性、先進性和影響力的軟信產業項目,根據項目的市場推廣價值、行業示范作用、技術研發水平、社會經濟效益等進行評審,按照項目總投資金額的1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8、支持企業主輔分離。鼓勵非軟信優質企業剝離軟件業務成立軟信企業,經認定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
9、支持服務載體建設。鼓勵軟信園區載體建設,健全服務軟信業發展的公共服務支撐體系,園區軟信業集聚度及規模持續增長,對獲得“中國軟件名園”稱號的軟件園區,給予園區運營主體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上海市軟件和信息服務產業基地”(綜合類)掛牌的園區,給予運營主體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上海市軟件和信息服務產業基地”(特色類)掛牌的園區,給予運營主體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0、支持優質功能性平臺。對新設優質軟信產業平臺,按不超過設備類投資額的30%給予支持,最高不超過500萬;對已建成運營的平臺,為企業提供專業化服務的,按照不超過年度服務額的10%或年度運營費用的20%給予支持,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11、支持產業氛圍營造。對于承接或舉辦市、區級軟信行業活動,促進行業交流協作、資源共享,營造發展良好生態,帶動產業集聚的,經認定,對組織單位按照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支持,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二、附則
1、本政策措施所指企業為規模以上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國民經濟行業大類代碼64、65)的企業,或規模以下工商注冊在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的企業。
2、本政策中所有項目均采取先申報、后獎勵的方式。企業單個項目已獲得區級其他產業政策支持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單項不重復”原則執行。本政策按照《嘉定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重點產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執行。
3、申報企業在申報當年的上一年度存在重大違法、違紀和其他嚴重失信行為的,嘉定區經濟委員會將會同相關部門取消其當年度獎勵資格。
4、政策施行過程中如遇國家、本市或本區頒布新政策,則按相關規定執行。在政策實施過程中如遇行業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嘉定區經濟委員會將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調整政策,另行發布。
5、本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6、本政策由嘉定區經濟委員會負責解釋。
項目申報辦公室:李老師
電話/微信:15901996329
*本文發布的政策內容由上海高新技術企業服務中心整理解讀,如有紕漏,請與我們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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